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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市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

时间:2020-01-03

来源: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孟祥和

录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

审核:赵略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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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兴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黑龙江及我市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区委“四大攻坚战”,牢牢把握“进位次、争上游、创特色、育品牌,提升山城检察整体工作在全市影响力”的工作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检察队伍自身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
我院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精准对表对标,加强供给优质检察产品,提升服务大局水平。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年审查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9件25人,其中,批准逮捕15件20人,不批准逮捕4件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62件10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7件71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起诉1件1人。无错捕、错诉和判无罪案件。准确适用从宽法律规定,开展不捕不诉案件的释法说理工作,无社会危险性不捕3件3人,不构成犯罪不捕2件2人。
(二)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扛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和司法责任,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科学谋划、周密部署。利用新闻媒体、户外展板、“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动员社会力量,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出台了专门工作方案,对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按照“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要求,严格执行“两高两部”颁布的黑恶犯罪标准,依法精准甄别黑恶势力犯罪,对侦查机关移送的2件涉嫌涉恶案件依法去恶后提起公诉。
(三)切实保障非公经济、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增强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班子成员走访联系区内重点民营企业6家,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帮助防控法律风险,并与区工商联联合开展法制培训及宣传。对涉企案件,严格依法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审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守护公共利益、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我院公益诉讼工作紧紧围绕区委旅游立区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共赢、多赢、双赢理念,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实现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加强检察监督等多重效果的统一。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6份,其中环境保护领域5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件,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立足检察职能,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建立涉检信访预警机制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对具备和解可能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控告申诉窗口部门按照"五零四有"承诺,热心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倾听群众意见,真诚解决群众问题,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67 件次,全部在7日内答复,受理群众来访信件10件,已在3日内按管辖权转交处理。对1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效果显著,实现了全年无涉检进省进京越级访事件。
二、强化诉讼监督工作、促进公平正义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理念,均衡推进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监督,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司法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认真实施刑事诉讼监督。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1件2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件1人,公安机关全部予以立案或撤案;追诉漏犯3件6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件5次。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健全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机制,书面纠正审判程序违法2件。 
(二)强化民事行政活动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7件,其中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件4件,执行监督案件2件、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件1件,行政机关怠于申请强制执行案2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9份,均得到相应部门采纳。
(三)积极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中,审查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0人次,办案机关全部采纳,办理比率及采纳率全市最高。对被判处管制、缓刑的3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漏管发送书面纠正意见1份,得到相关部门采纳。
三、坚持政治引领,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区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及时向区委和市院请示汇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积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工作座谈会、通报会和出庭评议、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重大事项,全年邀请区人大代表来院调研工作5次,获得充分肯定。深化检务公开,抓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法律文书说理、检务公开大厅和“两微一端”新媒体传播平台建设。运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全程同步发布在办案件的程序性信息76条,重要案件信息77条,公开法律文书48份,辩护与代理预约3人,案件信息公开发布率居全市前列。在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推送检察信息1300余条,在门户网站发布检察工作信息70余条。通过实施“阳光检务”工程,使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四、改革创新求突破,履职尽责有作为
(一)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今年4月份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由原来的10个部门整合为5个。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整合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办案效率大幅提高。
(二)推行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55件,按照速裁程序办理案件7件。认罪认罚适用率97%,全市第一,极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创新成果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
(三)探索创新工作。学习“枫桥经验”化解社会矛盾做法被省院采用。通过办理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总结经验,制作重大责任事故办案指引,得到全市推广。
(四)着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完善“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工作机制,依法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3件3人,对受害和犯罪的未成年人广泛开展心理疏导、心理测评和困难扶助。深入开展检校共建活动,举办法治进校园活动12次,院领导和资深检察官8人兼任“法治副校长”。
(五)积极探索内部外部联动机制,提升打击质效。通过侦查监督部门的立案监督工作,共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对破坏环境资源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涉嫌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移交案件线索8件,经沟通协调,公安机关集中侦查,检察机关整体提起公诉,法院集中开庭审判,检察长亲自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当庭全部认罪认罚并承诺恢复植被,通过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司法机关的合力打击,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毁林开荒面积较少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由公益诉讼部门向林业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监督当事人限期恢复植被。
(六)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深入贯彻落实“有黑扫黑,有恶治恶,有乱治乱”的工作方针,对在履职中发现有关单位和部门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违法犯罪隐患的乱象问题,经检察委员会慎重研究决定对涉事问题的上级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纠正,共发出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督促整改问题10个,对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建设法治政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五、夯实党建工作、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大力抓好党的建设。以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必修课,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讲党课、专家授课、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形式,不断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以政治部牵头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我市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纪律作风建设常抓不懈。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推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检、干警廉洁办案公开承诺等制度,突出对班子成员、关键办案环节的监督。开展廉政教育,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三)全面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推动检察工作分工更加精细化,检察官队伍更加专业化。加大专业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干警参与市院组织的国家检察官学院浙江分院的新媒体培训、国家检察官学院的领导能力、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素能提升培训班,拓宽知识领域,更新执法理念,队伍活力明显增强。
各位代表:2019年碾子山区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的正确领导,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是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服务大局能力还有待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任重而道远;二是“四大检察”工作发展不均衡、不充分,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亟待加强;三是干警履职能力急需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互联网思维有待进一步加强,打造智慧检察、阳光检察仍需发力。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改进。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为我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为此,我们将重点好做以下五方面工作:
  • 坚定信念,把握检察工作政治方向
组织全院干警在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区委、人大主动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二、着力提高履职能力,服务和保障全区工作大局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提供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把强化法律监督的职责抓在手上,把公共利益维护到位。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均衡发展。特别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公益卫士的神圣职责,努力为营造山清水秀的美好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三、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切实保障司法公平正义
持续深入开展立案监督工作,重点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等问题。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加大重大刑事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力度,依法监督纠正非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款物等行为。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充分发挥抗诉的监督作用。加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完善民行抗诉、检察建议、执行监督等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强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和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
四、稳步推进检察改革,打造特色亮点工作
深刻理解落实“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思想,与时俱进转变司法理念、跟上时代步伐,在办理案件中切实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在工作中时刻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入推进创新工作,结合本区域实际,打造特色检察品牌。
五、加强队伍建设,筑牢发展之基
锻造检察队伍的过硬本领、筑牢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按照“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的要求,大力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为奋力开创山城振兴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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