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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市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

时间:2022-01-05

来源: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孟祥和

审核:赵略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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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市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21日在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付 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碾子山区人民众志成城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年,也是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奋进、在挑战中前行的五年。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目标指引,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一、围绕服务大局、护航山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大局、强化担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实现检察工作与发展大局同频共振。
       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展现检察力量。疫情暴发初期,号召全体检察干警第一时间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制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控措施。先后发布《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接待群众来访相关途径的通知》、《关于敦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危重点人员如实登记申报的通告》,坚决维护防疫秩序,确保防疫与日常工作有序运转。积极参与一线联防联控,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全体干警下沉社区增强防疫力量。守望相助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多次组织义务献血、爱心捐款活动。坚定不移的把各级防控部署落在实处,充分体现检察担当。
       在构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上展现检察作为。我们持续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拓展服务大局的广度和深度,持续为企业送上“法治大礼包”。五年来,班子成员走访联系区内重点民营企业20余次,通过调研走访、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帮助防控法律风险,积极搭建检企服务平台。共召开“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邀请多家企业代表,面对面、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对涉企案件,严格依法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慎捕慎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特别是疫情期间,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助力复工复产,全力保障企业稳发展、渡难关。
       在助力“三大攻坚战”中展现检察担当。五年来,我们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格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精神,积极与金融管理部门召开调研座谈会,制定《碾子山区部门联动落实“三号检察建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方案》。我们以专业的办案和精准的法律服务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件25人,批准逮捕2件6人。守好百姓的“钱袋子”,依法办理在本市内影响恶劣的“康圣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犯罪嫌疑人22人,非法吸收4233人8700万元。今年依法批准逮捕跨境网络开设赌场“壹趣博彩”案1件8人,该案涉案人数众多分布全国15个省份、涉案金额巨大累计涉案资金7000万余元,依法严厉打击、斩断跨境赌博资金链。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动守护山城绿水青山,依法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15件15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9件10人,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案2件3人,制发生态环境类检察建议26份,为“最美山城”建设提供检察服务。对因案致贫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进行司法救助3件3人,累计发放救助金3.5万元,积极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助力脱贫攻坚。
       在维护地区安全和社会稳定上展现检察使命。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依法快速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五年来依法提前介入在本地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的故意杀人案3件,确保案件侦办顺利严惩暴力犯罪。依法起诉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17件17人。依法起诉“盗抢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41件53人。依法起诉重大责任事故案件11件18人,依据本院办案经验制定《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判断工作指引》,被市检察院认可并作为全市检察系统办理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工作指引。始终牢记习总书记指出的“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我们不断在完善平安山城建设中忠诚履职,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地区安全和稳定的刑事犯罪,维护山城公共安全,确保山城百姓安居乐业。
       二、聚焦民生福祉,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实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增进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从群众亟须的高质量法治服务出发,做实各项民生检察工作,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做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坚决扛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和司法责任,依法批准逮捕涉恶势力团伙1件7人,审查起诉1件10人。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先后5次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累计制定工作方案6个、工作机制8个,其中联合多部门共同制定合作机制2个,形成常态化打击的高压态势。严把案件办理质量的同时,加快办案节奏,落实好“六清”行动,增强在办案件清结力度。围绕涉恶案件办理、重点地区行业治理等方面的经验,切实形成固化、长存的长效机制。
       做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五年来,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件4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受理审查逮捕2件2人,其中不批准逮捕1件1人。我们坚持少捕慎诉,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办案始终,高质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并提供法律援助。深化“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联合多家单位会签《碾子山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联合区教育局、区司法局会签《碾子山区检察机关派设法治副校长实施办法》,共进行法治副校长授课20场次,受众师生1300余人。建立健全配套设施,成立“一站式”办案场所并开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共接听并成功解答20余次。
       做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强化检察长接访、信访首办负责制等措施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落实。践行“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承诺,共收到群众来信共计120件次,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检察长带头接访18次,积极解决矛盾纠纷。今年8月,在两届领导班子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使一起长达两年未结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得到公正处理,涉案双方共同为我院送来两面锦旗,彰显司法关怀与检察担当。五年来,通过司法救助、不起诉、履职监督等方面组织各类公开听证26次,将检察听证作为常态化开展工作的有力方式,因地制宜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人为本的体现便民利民,以公开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治理。
       三、聚焦主责主业,促进公平正义持续强化检察监督
       坚持以更新司法理念为引领,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推动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检察监督新格局,切实做好法律监督工作。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五年来,我们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85件133人,提起公诉305件407人;坚持既打击犯罪,又保护无辜,对于无社会危险性的嫌疑人,依法不批捕30件48人,作出相对不起诉14件16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启动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工作,以此为依托强力推进刑事诉讼监督。办理监督立案21件、监督撤案10件,实现“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的转变。依法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长期居于全市第一,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与法院采纳率长期居于全市前列。持续优化“案件-比”,案件比长期为1,位居全市前列。在保障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审查逮捕案件办理时限同比缩短1天,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同比缩短7天。五年来,检察长发挥头雁带头作用,累计带头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13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9次。
       稳步做强民事检察。加强精准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制发检察建议28件。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民事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共40件。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办结赡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件4件,解决九旬老人赡养费难题。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支持起诉7件,依法追讨欠薪10万余元,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办理3件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案,向铁锋区法院提出3份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依法改判,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开展“终本执行”专项行动,对于发现的各类违法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份,对于发现的工作人员违纪问题依法移送纪委监委,切实强化民事执行监督职能,提高执行监督精准度。
       深入做实行政检察。对行政裁判结果、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制发类案检察建议。五年来,共办理行政监督案件59件、制发检察建议56件。部署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采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方式查清案件事实,办理该类型案件3件,通过法定监督手段,促进执法机关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做到案结事了政和。扎实开展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1件,与区法院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衔接配合机制,形成司法合力。与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共同办理了全省首例涉及未成年人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凝聚共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扎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紧紧围绕区委旅游立区发展大局,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实现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加强检察监督等多重效果的统一。累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6件,其中生态资源环境领域25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1件、刑事附带民事领域5件、其他领域5件,累计制发检察建议37件。为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面”的综合效果,2019年我院开展“还我青山”专项行动,刑检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并移送公益诉讼检察线索11条,共同形成打击合力。2020年,我们办理的郑某某、刘某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要求被告人承担修复生态损害、恢复林地植被60余亩,有效维护生态平衡。
       四、聚焦检察改革,深化检察工作发展注入新动能
       注重以提升办案质效为特征的检察内涵式发展,深化司法责任制落实,提高司法办案质效,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成色”和检察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聚焦改革落实落靠,严格按照省检察院对三类人员控制的比例要求落实人员分类定岗,组建员额检察官办案单元和专业化办案组。以精简、务实、效能为原则,优化检力资源配置,将内设机构整合为“四部一室”,内设机构数量由改革前的10个减至5个。积极落实轮案制、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官业绩考评等配套制度。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全面压实“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
       全力配合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配合完成了3名同志的转隶工作。主动适应监察办案工作新模式,做好“两法”衔接,推动案件办理工作有效对接,办理区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件,起到有效震慑作用。
       统筹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要求,依法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引导收集完善证据,注重听取律师意见,坚决排除非法证据,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全面落实“介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以专业化办案推动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不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积极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工作平台、远程提讯系统的建设应用,整合办公数据资源,办案、办文、办事效率得到较大提升。 
       五、聚焦基层建设,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以学习教育为契机,在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同时,不断深化检察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激发动能。
       坚持以政治建设引领正确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制度执行,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全面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五年来,向区委及区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30余次。积极做好“三个规定”的记录报告工作,共上报记录37条,着力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全体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以教育整顿补齐自身短板。严格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标要求,切实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聚焦“三项教育”,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问题导向,在全院掀起了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全院干警对照“6+4+4”类顽瘴痼疾查摆自身问题和不足形成自查报告42份,对查找出的问题通过剖析原因,立行立改,100%整改到位,建立健全3项机制,积极为民办实事15件,补短板、缩差距、强素能效果明显。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练就过硬本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通过检察长讲党课、领导干部上讲台、政治轮训、专题读书班等方式,不断增强政治领悟力。着力破解党建与业务融合不足的难题,开展“党建+业务”检察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保障、激励和支撑作用,以党建品牌引领检察亮点工作,促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开展党史知识竞赛、主题演讲等活动,制作微视频被省级媒体采纳,获得市级优秀演讲作品等奖项。通过党建带队建凝聚团结奋进力量,彰显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引领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以学习教育夯实能力素养。充分发挥学习强国、检察网络学院、龙江干部网络学院等网上平台的优势,以学习教育为主线,推进人才强检工程,发挥资深检察官传、帮、带、教的示范作用,带领年轻干警参加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业务活动,干警素能不断提升。五年来,荣获市级比赛等荣誉4人次,获得上级检察机关授予三等功1人次,获得区委区政府授予三等功、嘉奖8人次。
       工作中,我们注重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努力答好人民考卷。五年来,我们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共联系省市区级人大代表33次。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和行政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26次。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10余次,累计邀请社会各界代表200余人视察工作。运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全程同步发布在办案件的程序性信息396条,辩护与代理预约25人,重大案件信息222条,公开法律文书278份。自觉接受媒体舆论监督,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务信息8000余条,门户网站发布检察工作信息560余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新媒体宣传信息被国家级媒体刊发4条、 省级媒体刊发12条、市级媒体刊发35条,通过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检察好声音、传播检察正能量。
       五年来,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荣获上级检察院授予的集体三等功一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获得区委、区政府授予全区政法先进集体等荣誉。
       各位代表,这五年,我们经历监察体制改革、检察理念变革、职能体系重构,始终初心不改、砥砺前行,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短板,主要是:服务大局工作仍需加强,“三个自觉”做的还不够,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结合检察实际推进政策的措施、机制有待完善;法律监督力度仍需加大,“四大检察”推进不平衡,在畅通监督渠道、提升监督刚性方面需更加主动作为;司法办案质效仍需提升,规范、高效司法仍有一定提升空间;队伍建设力度仍需增强,人才结构和年龄结构需持续改善,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亟待提高。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全力改进。
 
 
       今后五年工作计划
 
       今后五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平安山城法治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各个方面。
       二是着力服务发展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和社会大局稳定。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立足新发展阶段,找准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着力点,切实在检察环节落到实处。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稳妥办理涉企案件。紧盯涉及安全稳定的隐患点和矛盾点,积极顺应群众期待,更加关注对个案背后社会治理问题的对策分析,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城中体现检察担当。
      三是着力保障民生福祉。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传递司法温度和善意。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机制建设,推进更多轻罪案件在检察环节得到依法从宽处理。持续从严惩治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好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着力加强法律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夯实法律监督责任,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检察权运行。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加强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努力办好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大力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案件。
      五是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常态化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突出正面教育,强化以案示警,加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检能力水平。以求极致,追卓越,创一流的精神,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接受监督意识,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行者方致远,奋斗路正长。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决落实区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担当善为,扎实工作,为美丽山城、平安山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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