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市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
时间:2021-03-02
来源: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王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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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林宏霞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林宏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目标指引,着力“更新理念、规范司法、提高质效、提升素能”,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
一、更加自觉融入高质量发展,致力为我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效检察服务
坚持把讲政治贯彻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对标对表区委部署,找准结合点、切入点,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更加精准、更有实效的司法保障。
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主动作为。第一时间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制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控措施、先后发布《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接待群众来访相关途径的通知》、《关于敦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危重点人员如实登记申报的通告》,确保防疫与日常工作有序运转;参与一线联防联控,持续防疫50余天;守望相助发挥党员带头作用,捐款6000余元;坚定不移的把各级防控部署落在实处,体现了检察担当。
在推进构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上主动作为。不断拓展服务大局的广度和深度,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班子成员走访联系区内重点民营企业5家,通过调研走访、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帮助防控法律风险,积极搭建检企服务平台。召开“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多家企业代表,面对面、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对涉企案件,严格依法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慎捕慎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
在助力“三大攻坚战”中主动作为。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精神,积极与金融管理部门召开调研座谈会,制定《碾子山区部门联动落实“三号检察建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方案》。我们以专业的办案和精准的法律服务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件25人,批准逮捕2件5人。守好百姓的“钱袋子”,依法办理在本市内影响恶劣的“康圣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犯罪嫌疑人22人,非法吸收4233名存款人涉案金额高达8700万元人民币;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动守护山城绿水青山,制发生态环境类检察建议3份,为“最美山城”建设提供检察服务。对因案致贫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3万元,助力脱贫攻坚。
二、更加坚定践行为民宗旨,致力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群众亟须的高质量法治服务出发,做实各项民生检察工作,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做实收官之年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坚决扛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和司法责任,依法批准逮捕涉恶势力团伙1件7人,先后5次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严把案件办理质量的同时,加快办案节奏,落实好“六清”行动,加快在办案件清结力度。围绕涉恶案件办理、重点地区行业治理等方面的经验,切实形成固化、长存的长效机制。
做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强化检察长接访、信访首办负责制等措施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落实,共收到群众来信共计26件次,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组织公开听证5次,以公开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治理。
做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坚持少捕慎诉,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办案始终,高质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并提供法律援助。深化“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联合多家单位会签《碾子山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联合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团委建立《关于建立未成年人行政处罚记录限定性消灭制度的实施意见》。联合区教育局、区司法局会签《碾子山区检察机关派设法治副校长实施办法》,开展法治进校园授课2次。建立“一站式”办案场所并开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接听并成功解答8次。
三、更大力度做优主责主业,致力为促进公平正义持续强化检察监督
强化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整体联动、精准发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进刑事检察质效提升。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2人,提起公诉70人;坚持既打击犯罪,又保护无辜,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6人,不起诉2 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启动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工作,以此为依托强力推进刑事诉讼监督。
推进民事检察精准发力。加强精准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制发检察建议7件。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民事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共7件。办结赡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件、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各1件,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办理3件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案,成功向铁锋区法院提出3份再审检察建议,维护司法权威。
推进行政检察双向监督。对行政裁判结果、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制发类案检察建议。部署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采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方式查清案件事实,通过法定监督手段,促进执法司法机关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扎实开展非诉执行监督工作,与区法院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衔接配合机制,形成司法合力。
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创优。紧紧围绕区委旅游立区发展大局,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实现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加强检察监督等多重效果的统一。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1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案2件,制发检察建议8件。如我们办理的郑某某、刘某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要求被告人承担修复生态损害、恢复林地植被60余亩,法院判决已生效。
四、更深层次推进检察改革,致力提升检察司法公信深化检察创新
深化运用案-件比、推进办案“求极致”。综合运用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效分析平台,以大数据对“案件比”全面监控;强力推进速裁、简易程序的充分适用,最大限度降低案件比,目前本院案件比已降低至1.3,位居全市前列。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主导责任,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率达100%。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达100%,法院采纳率100%。依法及时惩罚犯罪的同时,推动了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关系修复。
五、更实更严加强队伍管理,致力为检察工作行稳致远夯实发展根基
不断深化检察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激发动能。
着力深化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开展线上学习、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强化班子建设,引领全体检察人员践行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推进检察工作与党建工作全面融合、互为促进。
着力深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以目标管理、评先选优为牵动,调动本院各部门争先创优积极性;以打造“一院一品”、“一院多品”为载体,全面打造具有碾检特色检察品牌。
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活动,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强化司法办案监督,细化日常检务督察。
工作中,我们注重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努力答好人民考卷。一年以来,我们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共联系省级人大代表12次。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和行政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3次。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社会各界代表40余人视察工作。运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发布率位居全市前列。自觉接受媒体舆论监督,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务信息300余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当前检察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短板,主要是:服务大局工作仍需加强,“三个自觉”做的还不够,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结合检察实际推进政策的措施、机制有待完善;法律监督力度仍需加大,“四大检察”推进不平衡,在畅通监督渠道、提升监督刚性方面需更加主动作为;司法办案质效仍需提升,规范、高效司法有一定提升空间;队伍建设力度仍需增强,人才结构和年龄结构需持续改善,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亟待提高。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全力改进。
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实施服务大局“护航工程”、司法为民“铸魂工程”、强化监督“亮剑工程”、司法办案“创优工程”、队伍建设“筑基工程”,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推进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此,我们将重点好做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在服务发展大局中体现检察机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政治担当。实施服务大局“护航工程”,坚持把讲政治融入到检察工作中、落实到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上来,紧盯区委新发展格局,加强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力度,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并深化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在检察环节着力营造更高水平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在保障民生民利中展现检察机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品质。实施司法为民“铸魂工程”,坚持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和行动指南,维护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安全;坚持换位思考、秉持司法良知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定分止争、消弭对抗、维护稳定;加大检察建议、释理说法力度,立足检察职能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接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法,提升信访法治化工作水平;灵活运用刑事司法政策,加强对未成年人、孤寡老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司法关爱,体现“司法温度”。
三是在做优检察主责主业中彰显检察机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职责担当。实施强化监督“亮剑工程”,恪守宪法定位,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把法律监督“看家本领”做细做实做出影响力。刑事检察要在发挥主导作用上持续用力,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牵引,更好地履行主导责任;民事检察要在精准监督上持续用力,行政检察要在补齐短板上持续用力,不断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提升监督质效和影响力。公益诉讼检察要在探索创新上持续用力,加强“等外”探索,积极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案件,全面深化对公益问题司法保护广度和深度。
四是在提升工作质效中彰显检察机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司法公信。实施司法办案“创优工程”,进一步加强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优化“案-件比”适用,推动检察官把案件办到极致;进一步推进向社会公布检察业务数据常态化机制,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进一步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升级检察工作科技化、智能化水平。
五是在深化队伍建设中激发检察机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能。实施队伍建设“筑基工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检察管理、检察文化“四位一体”建设;坚持人才兴检,加大人才选育培养和教育培训力度,为检察工作发展夯实人才基础;坚持严管厚爱,加强对检察权运行机制的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促进常态化廉政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要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围绕大局抓服务、立足职能谋发展,为推进我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