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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市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

时间:2025-01-11

来源:本站

作者:碾子山发稿

录入:碾子山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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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日在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为大局服务以检察之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坚持服务大局第一使命,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56人,受理审查起诉6186人,提起公诉5066人。其中严厉惩治影响社会稳定的盗窃、诈骗等犯罪,提起公诉10人;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等关联犯罪,提起公诉7人;严厉惩处“黄赌毒”犯罪,提起公诉2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依法决定不起诉1019人,不诉率22.35%。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率为100%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受理职务犯罪案件79人,同比上升125%,其中监察机关移送66,检察侦查部门移送13人。加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力度,实现医疗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零突破”。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协助监察机关追赃挽损2286.68万元。与区纪委监委会签《碾子山区监察委员会与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办法(试行)》,促进监检衔接形成打击合力。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稳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类犯罪18人,提前介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1件,起诉串通投标等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类案工作简报获评全省优秀工作简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3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4件。会签《碾子山区关于建立健全司法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分局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协作。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在文物与文化遗产公益诉讼保护领域实现新突破,办理金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件。工作中发现金长城(碾子山段)保护区范围内存在倾倒垃圾、种植农作物、界碑被损坏等问题通过与行政机关协同发力,共修缮破损界碑3清运垃圾4清除保护区内耕地19.27助推市检察院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检察院签署《关于建立金长城遗址跨区域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全面做好金长城本体保护和周边环境系统治理工作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

二、为人民司法,以检察之力聚焦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用心守护群众身边安全。依法从严惩治各类危害安全领域犯罪,依法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1人,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3人,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依法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其他公共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制发检察建议4件,采纳率100%。有效推动区域内网络餐饮安全、零售药品安全、电梯特种设备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领域行业治理。深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与多部门会签《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刑事司法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依法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8人,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办理生态环境领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件。开展河湖保护专项工作,与相关部门会签《关于非法捕捞案件办理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加强跨区域检察协作,与内蒙古扎兰屯市检察院签署《关于加强雅鲁河跨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共同破解“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的流域治理问题。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性侵、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23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开展综合履职1件,制发督促监护令3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成立罪错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与齐齐哈尔市博物馆碾子山分馆会签《共建罪错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合作协议》。针对罪错未成年人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行为矫治、心理疏导等联合帮教救助,已对2名涉罪未成年人、21名涉错未成年人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护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再犯罪。

加强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保护。依法起诉侵犯妇女权益犯罪2人,办理民事申请支持起诉追索抚养费案件1件,办理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1件。开展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专项行动,通过调研区内8家养老机构发现的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与相关行政部门对养老机构形成监管合力。以制度护民生促发展,制定《关于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行刑衔接工作办法》,与区总工会会签《关于建立健全检察监督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协作机制》,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为法治担当,以检察之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质效提升。加强与侦查机关协作配合,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撤案7件,同比上升50%。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工作62次,提出纠正意见120条。建立军地检察服务站,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武装部与检察机关深入协作的工作意见》,共同推进军地检察协作走深走实。

民事检察稳步增强。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45件,其中民事执行活动监督20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21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2件、民事支持起诉1件,制发建设工程领域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积极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办理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100%。

行政检察有序拓展。办理行政检察案件21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监督4件、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1件,制发检察建议5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0件,2件因管辖问题已移送至其他县区检察院分别办理,移送线索成案率100撰写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简报,被省检察院刊发。

公益诉讼检察打开新局。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其中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件,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资源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和其他公共安全等领域共6件。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工作成果突出,经验做法被齐齐哈尔电视台、检察日报、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

综合业务落实有力。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6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办理因案致困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2人,并联合区民政局对其中1人进行社会救助。强化案件管理,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4件,组织开展重点案件评查1次,接受律师现场阅卷9件、互联网阅卷3件。加强案例培育,累计向最高检推送1例、省检察院推送8例,营造培育典型案例的浓厚氛围。

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强化数字赋能,纵深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设,自主研发未成年残疾人控辍保学监督等6个模型,挖掘线索20余条成案5件。其中2个模型在市检察院举办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分别荣获二等奖、三等奖。注重模型应用,全年各业务部门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成案20件,全面挖掘案件线索提升监督质效。

四、以政治强检,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不断深化队伍建设,锤炼扎实作风,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激发动能。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在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狠下功夫,统筹抓实理论学习,全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6次,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组织集中学习研讨10次,举办专题读书班1次。持续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8次。持续做好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撰写的“检心助老”涉老年人检察工作典型案例被省检察院解放思想专刊刊发,撰写的队伍建设工作简报被省检察院工作简报深化能力作风专刊刊发。

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法律监督机关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要勇于自我监督。坚持严的基调,持续巩固队伍教育整顿、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督察检查,以少数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大多数。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4次,运用反面典型案例等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守底线。持续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有问必记、有责必追。

持续提升干部队伍素能今年以来,5名干警分别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三等功、嘉奖,1名干警在全依法治省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中获评优秀奖,6名干警在市检察院举办各类业务竞赛中获奖。我院分别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和法治课评比优秀组织奖。

工作中,我们注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答好人民考卷。通过建立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实现各级人大代表联络全覆盖。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累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代表50余人视察工作。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21件,参与公开听证3自觉接受媒体舆论监督,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务信息120余条,门户网站发布检察工作信息50余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当前检察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短板,主要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协调、综合履职不够充分;检察履职服务工作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还不够精确;法律监督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

 

2025年主要任务

 

2025年,我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区委重点工作,在了解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山城法治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围绕中心大局,助推高质量发展。秉持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的理念。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稳步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全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实检察为民服务等重点工作为出发点,全力服务保障平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三是立足检察职能,增强监督质效。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全面提升监督实效。持续做强民事检察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实现有力监督、有效监督。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抓实“三个管理”,坚持高质效办案。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把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立足区域案件特点,树立“小案”不小办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审慎办理每一起案件。

五是强化自身建设,锻造过硬队伍。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岗位练兵等实战活动,切实把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夯实基层建设,以“一院一品”“党建+”品牌建设为抓手,促进工作质效提升;全面从严治检,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努力锻造一支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心之所向,行必能至。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决落实区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山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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