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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德守法·共享食安丨检察机关依法综合履职 维护食品安全

时间:2025-09-17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张爽

录入:碾子山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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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网购生鲜、社区团购、预制菜、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层出不穷,部分不法商家趁机掺杂使假、超范围添加、翻新销售过期食品,安全隐患更加隐蔽,维权难度加大。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刑事追诉+公益诉讼”双重职责,必须走到群众家门口,讲清“谁管、管谁、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让法律条文变成百姓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维权“工具箱”。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横幅等形式,向社区居民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介绍检察机关在食品安全领域依法综合履职的具体举措。宣传单内容丰富,涵盖了食品安全常识、消费者维权途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等多个方面,引导群众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以前只知道买东西要看生产日期,现在才知道,如果买到问题食品,还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让他们来监督处理。”社区居民李阿姨在听完检察干警的讲解后表示受益匪浅。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5余份,张贴横幅1条,接受群众咨询1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监督不止于宣传,办案才是硬道理。检察机关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持“零容忍”,聚焦“一老一少”重点人群,持续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下一步将以此次社区宣传为新起点,持续发挥“刑事检察利剑+公益诉讼盾牌”双重作用,让违法者无处遁形,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守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幸福”,检察蓝永远在路上!

检察机关温馨提示

1. 选购渠道要正规

网购认准平台“资质公示”页面,保存商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截图,避免“黑作坊”跑路。

2.读懂标签再掏钱

预包装食品必须标: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及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SC开头)、营养成分表,缺一项即可投诉。

3.散装食品“三问三看”

问来源、问生产日期、问检验报告;看色泽、看气味、看贮存环境。无防尘防蝇设施、无公示牌标明“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的,可要求商家提供,否则可拒买并举报。

4.冷链食品“不掉链”

冷藏0-4℃、冷冻-18℃以下,购买时使用红外测温枪(超市多配备)检测表面温度,高于安全值拒绝购买。

5.保健品防骗“五个凡是”

凡免费讲座、凡“专家”义诊、凡“患者”现身说法、凡当场体验、凡买就赠旅游,均可能是骗局;发现后保留传单、录音、转账记录,拨打举报电话。

6.网络订餐“三核对”

下单前核对店铺资质公示,收餐后核对“封签”完整性,封签破损或食物异常,拍照拒收并平台投诉,同时保存记录。

7.维权证据“四件套”

购物小票(电子订单)+问题食品原物(含包装)+支付记录+现场/就医照片视频,冷冻食品可放冰箱冷冻保存,切勿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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