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1月-3月检察业务数据
分析
时间:2021-04-07
来源:第三检察部
录入:王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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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3月,我院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同比有所下降、公益诉讼、信访接待同比有所上升;批准逮捕、不捕及起诉案件同比有所下降,审判活动监督、执行活动监督等与上月同比持平。本业务分析数据主要来源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统计子系统。
一、刑事犯罪案件情况
1.受理。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1件1人,同比分别下降66.67%和75%;共受理审查起诉7件16人,同比分别下降50%和15.79%。
2.逮捕和起诉。经审查,共批捕1件1人,件数同比下降66.67%,人数同比下降75% ;共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件 10人,同比分别下降85.71% 和上升42.86%。
3.不捕和不诉。不批捕0人,同比下降100%;决定不起诉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同比持平。
4.判决。对于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0人。
二、刑事执行检察
1.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0人,同比持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0人,同比持平。
三、民事检察工作
1.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受理0件,同比持平。提请抗诉0件,同比持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去年同期为0。
2.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受理0件,提出检察建议0件,法院已采纳 0件,同比下降100%。
3.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0件,提出检察建议0件,同比持平。
4.民事支持起诉和跟进监督。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受理民事跟进监督案件0件,去年同期为0;受理民事复查纠正案件0件,去年同期为0。
四、公益诉讼检察
1.线索受理和立案。共受理线索1件,立案2件。
2.诉前程序。诉前程序0件,去年同期为0。
五、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总量。受理来信1件,接待来访2件,同比上升100%。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同比下降100%。
一、刑事犯罪案件情况
1.受理。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1件1人,同比分别下降66.67%和75%;共受理审查起诉7件16人,同比分别下降50%和15.79%。
2.逮捕和起诉。经审查,共批捕1件1人,件数同比下降66.67%,人数同比下降75% ;共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件 10人,同比分别下降85.71% 和上升42.86%。
3.不捕和不诉。不批捕0人,同比下降100%;决定不起诉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同比持平。
4.判决。对于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0人。
二、刑事执行检察
1.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0人,同比持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0人,同比持平。
三、民事检察工作
1.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受理0件,同比持平。提请抗诉0件,同比持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去年同期为0。
2.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受理0件,提出检察建议0件,法院已采纳 0件,同比下降100%。
3.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0件,提出检察建议0件,同比持平。
4.民事支持起诉和跟进监督。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受理民事跟进监督案件0件,去年同期为0;受理民事复查纠正案件0件,去年同期为0。
四、公益诉讼检察
1.线索受理和立案。共受理线索1件,立案2件。
2.诉前程序。诉前程序0件,去年同期为0。
五、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总量。受理来信1件,接待来访2件,同比上升100%。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同比下降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