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让检察更有“温度”
时间:2021-06-22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崔睿
录入:王丽佳
审核:王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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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院给我这次不起诉的机会,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我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我也会继续看望受害者,像照顾自己父母一样照顾她。”这是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拟对被不起诉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徐某某在不起诉宣告后的感想。
“谁没有自己的孩子的,看到她就像看到了我的孩子一样,让人心疼,希望她以后不要犯这种错误了,改过自新就好了。”这是受害人对子女一样朴实无华的言语,更是一种宽容、谅解。
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认罪认罚”制度新方式。听证会上,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敬芹、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张爽、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以及受害人等参加听证会。同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担任听证员。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兼顾法理和人情,让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在参与公益活动中实现人生价值。
“犯罪原因看起来就是平平常常的小事,却引起了大冲突,希望年轻人能够尊老爱幼,人与人之间更加宽容一点、相互体谅。”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这样评论,确实是这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不起诉权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抓手,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探索多种“认罪认罚”方式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不起诉办案机制建设,更精准适用不起诉权,将公开听证作为推进检务公开的有力举措,确保司法公开透明、廉洁公正。积极推行刑事和解机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达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不起诉+刑事和解机制”让刑事检察更加有温度。
“谁没有自己的孩子的,看到她就像看到了我的孩子一样,让人心疼,希望她以后不要犯这种错误了,改过自新就好了。”这是受害人对子女一样朴实无华的言语,更是一种宽容、谅解。


不起诉权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抓手,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探索多种“认罪认罚”方式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不起诉办案机制建设,更精准适用不起诉权,将公开听证作为推进检务公开的有力举措,确保司法公开透明、廉洁公正。积极推行刑事和解机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达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不起诉+刑事和解机制”让刑事检察更加有温度。